土建工程師Civil Engineer一般是指房地產開發公司為開發項目配備的配套工程師,也就是甲方委派的指導現場工作的現場代表。級別分為一級,二級。工程崗位職責管理目標:熟悉房屋開發項目工作程序,了解設計原理,嚴格掌握各項施工工藝,質量標準,執行建筑行業的法律法規。 按合同要求對工程進行質量、工期、資金方面進行控制,協調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周邊的關系。 完成合同中所要求工程質量管理目標,嚴格控制分項分部工程驗收制度,制定具體的工期進度計劃與質量保證體系。
建筑工程師是依法取得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在一個建筑設計單位內執行注冊建筑師業務的人員。國家對從事人類生活與生產服務的各種民用與工業房屋及群體的綜合設計、室內外環境設計、建筑裝飾裝修設計,建筑修復、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構筑物的設計,從事建筑設計技術咨詢,建筑物調查與鑒定,對本人主持設計的項目進行施工指導和監督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實施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制度。